酒駕能不能夠申請保險?

印象中,犯罪行為通常都是保險公司拒賠的事項,常見拒賠的項目如下:酒駕、無照駕駛……等,自酒駕新法實施後,意外險、醫療險要看有無除外責任而定,其他第三責任險、車體險會依照相關交通法規及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判定,還是要提醒大家喝酒不開車喔!

在保險契約會註明一條「除外責任」,意思是指保險不理賠的情況,以壽險為例,主要是針對故意自殺行為,若是酒駕駕駛人於車禍中意外死亡,除非駕駛人喝酒後故意開車自殺,否則酒駕身故,壽險基本上是會理賠的。

而意外險的規定,在理賠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會要求當事人去警察單位或是急診醫院取得調閱資料同意書去調閱資料,若其中有紀錄酒精濃度達0.15毫克,即可除外不理賠;醫療險則是限定駕駛人的故意行為(自殺及自殺未遂)和犯罪行為,因此只要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25毫克達公共危險罪標準,或是未達0.25毫克、有被判刑情形等,保險公司都有不理賠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強制險是不管對錯都會理賠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1.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2. 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3. 故意行為所致。
  4. 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5.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主要是說無照駕駛)

也就是說,不論是無照駕駛酒駕肇事逃逸……等,全部賠。所以,各位好朋友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尊重專業有價,記得找專業人員為您把關成為您的權益守門員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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