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理賠給付標準修正於109年5月28日上路!
強制險大家都有聽過,實際內容是什麼也都一知半解,錯誤的解讀導致曾經發生過車禍受傷,同一個事故出現重複請領不同失能種類項次,所以金管會提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的修正草案,從原先的細項請領修正為「綜合症狀」來審定,讓民眾申請理賠時更加明確。
這次草案修正重點方向如下:
綜合所有體傷判斷,並擇重做為理賠原則。
過去民眾受傷,可能同時撞到頭部、手腳、身體各部位,不少人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中誤以為每一項只要符合標準都能夠請領,可以根據不同部位請了再請,不過現行審核標準是以「綜合全部症狀定其等級」,並按等級較重者定其等級進行理賠,並非分開理賠,對此在修正給付標準表的內容更加明確化,將低錯誤解的機率。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邊神經的定義明確區別
這次在神經障害系列審核基準第1點中,新增中樞神經系統的定義
為客觀評估請求權人外傷性癲癇症狀,且回歸神經障害中依勞動能力與生活活動狀態定其殘廢等級
修正神經障害系列審核基準第5點「外傷性癲癇」障害審定原則。
對於「頭痛」障害的審定,應回歸工作能力以及照護需求作為審核標準,並綜合其全部症狀審定之
修正神經障害系列審核基準第6點「頭痛」障害審定原則。
這次修正具體內容有11項,詳細內容請詳閱▼
目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項目有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三種:
-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 20 萬元。
-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 200 萬元。
- 死亡定額給付(每人) 200 萬元。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19年11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保單件數約1,965萬件,其中汽車車險810.4萬件、機車險1,154.8萬件;保費收入達160億元、保險理賠134.6億元。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是國家對於層出不窮的車禍事件所制定的一個保險機制,是全民的福祉,據統計強制險投保率汽車已接近100%,機車則只有82%,幾乎是人人都有的狀態,所以千萬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