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拿不到業績獎金怎麼辦?勞基法有規定!

為了能夠獲得更好的待遇與工作環境,有許多人選擇年後轉職,離職前往更好的公司工作一展抱負。

但你知道嗎?總是有不少氣憤的新聞傳出,像是前公司一直拖欠支付業績獎金、業績獎金怎麼只有1/3、到底要多久才能拿到離職獎金等等,難道獎金不就是薪資嗎?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今天就隨著我們的腳步來看看吧!

離職後拿不到業績獎金嗎?

離職後,我真的拿不到業績獎金嗎?業績獎金不就是我的工資,難道我誤解了?

這是不少人在離職後遇到的問題,前公司積欠、苛扣離職員工業績獎金,僅發放基本薪資,但公司真能這樣單方面自行決定?其實勞基法中早已做了相關規定!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3款之內容中有提到,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含工資、給付的業績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予等,這些都屬於員工的薪資。

換句話說,就是當初員工進入公司前,在雙方工作契約中有簽訂的報酬,即使員工離職,雇主還是得支付當初所簽訂的報酬。

另外,如果公司有明定每月的業績獎金,例如業績破10萬可抽成5%,當員工離職時,雇主還是要按照員工達成的狀況給予業績獎金,因為這部分是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因此,如果雇主刻意扣發業績獎金,是有違法勞基法第22條的狀態,是會被處以2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罰鍰。

如果雇主不發績效獎金怎麼辦?

當員工辛苦了一年,每月為了績效獎金拚得沒日沒夜,直到離職後才發現雇主沒有發放績效獎金,這時難道只能怨天尤人嗎?答案當然不是!其實你還可以做些捍衛權利的事情。

1. 蒐集資料

首先,你需要先從蒐集資料開始,把當初簽屬的合約,每月薪資、獎金入帳明細,以及你與公司詢問薪資的對話等一件一件蒐集完畢,好為接下來的談判做足準備。

2. 找專業人士幫助

很多實際案例指出,當員工碰到積欠薪資這種事情,很容易被雇主帶著走或無法捍衛自身權利,導致到最後只能自認倒楣。

因此,當你遇上這種事情時,建議要找專業人士來協助你,可以是專門機構或是有經驗的專家,這些都可以為你帶來幫助。

3. 向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申訴也是員工需要做的事情,勞工局接收到員工傳來雇主積欠業績獎金等訊息,通常都會受理並著手開始調查,並根據勞基法向資方說明。

4. 走法院程序

一旦勞資雙方談判破裂,走法院程序也未嘗不可,只要做好一切準備,提出有力證據,就有很大機會捍衛自身權利。

因此,當身為員工的你遇到雇主積欠薪資、苛扣績效獎金時,真的要站出來捍衛自身權利才行,如果你真得很怕或不知道該怎麼做,那就找專業人士幫助你,創健執行顧問隨時為你做好後盾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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